发布日期: (略)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创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略)就其(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略)。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略):
1.1磋(略)(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略)(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略)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略))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略)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略)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开标时现金缴纳,用信封(略)。开标、评标(略)。未中标(略)。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略),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略)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 (略)@qq.com,联系电话:(略))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1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创智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扬州市渡(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