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开发区PCB****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万振逍遥苑三期2栋10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零壹拾玖元伍角整(?****019.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开发区PCB****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展、李民强、胡君、琚琛、严传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2.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商贸中心1号地A8幢15号营业厅1-2层,联系电话:0563-****0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路与桐汭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8****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贸中心1号地A8幢15号营业厅1-2层
联系方式:0563-****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82****1511
十、附件
http://218.****.71:8033/%E5%9B%BE%E7%BA%B8/0/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