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政府批准(梅政综[2021]30号),****(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宗地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挂牌阶段及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其它条件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1 ****003**镇光辉、沃头村 40550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面积 40550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3.0≥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 15%≤绿地率≤20% 596.13051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自规局《关于**镇光辉、沃头村一幅地块的规划条件》二、申请人范围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 2、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扫描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2、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县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路108****规划局****中心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帐号:131********00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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