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日期:2021-10-19 | 所有权人:芦村组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项目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林业局于1991年与**村芦村组联合造林山场,转让仅限造林山场四至范围内人工林。面积113亩。山场四至**板溪分界大降;南至2019年度主伐迹地;西至水坑、2020年度主伐迹地;****林场降.采伐方式为皆伐,中标价不包括采伐生产运输成本和办理外运手续时等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及施工时损坏、损毁周边茶叶、树木等赔偿的一切费用。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按约定付清交易款后,林场即在7个工作日内拨交山场和林木采伐许可证。 2、该片杉木人工林山场,交通条件一般,林木状况较好,经有关部门评估,山场面积为7.53公顷,设计采伐蓄积约2092立方米。 3、该山场采伐销售权流转年限为10个月。 | 交易面积: 113.00亩 其中:公益林 0.00亩,商品林 113.00亩 | 项目位置:**乡**村芦村“汪什岭” | 项目四至:**: 板溪分界大降 南至: 2019年度主伐迹地 西至: 水坑 、2020年度主伐迹地 北至: ****林场降 | 坐标拐点: | 树种组成: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30年 | 株数:1.5933万株 | 平均树高:12.00米 | 平均胸径:16.60厘米 | 蓄积(材积)量:2092.0立方米 | 附属设施: | 项目用途: | 补充说明:为**县采字[2021]228号)批准的主伐(间伐)材,树种为 杉木,采伐面积 113亩,蓄积约 2092 立方米、预计出材数量约 1275立方米。 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1年12月10 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2 年 7 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林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为保证买受人按时交付山场,要求买受人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0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 3、****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林场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林场配合协调解决中标者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4、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5、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 6、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在运输木材时,必须遵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林场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7、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8、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 9、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 使用权人:**** | 权证名称:林权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单位名称/姓名: **** | 联系人(法人):叶吉民 | 联系电话:138****5339 | | | | | |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林业局于1991年与**村芦村组联合造林山场,转让仅限造林山场四至范围内人工林。面积113亩。山场四至**板溪分界大降;南至2019年度主伐迹地;西至水坑、2020年度主伐迹地;****林场降.采伐方式为皆伐,中标价不包括采伐生产运输成本和办理外运手续时等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及施工时损坏、损毁周边茶叶、树木等赔偿的一切费用。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按约定付清交易款后,林场即在7个工作日内拨交山场和林木采伐许可证。 2、该片杉木人工林山场,交通条件一般,林木状况较好,经有关部门评估,山场面积为7.53公顷,设计采伐蓄积约2092立方米。 3、该山场采伐销售权流转年限为10个月。 | 交易面积: 113.00亩 其中: 公益林 0.00亩, 商品林 113.00亩 | 数量: 株数1.5933万株、蓄积(材积)量 2092立方米 | 报名费:¥ 0 | 保证金:¥ 200000 | 交易底价:小写 829900元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自由竟价期: | 2021-10-27 09:00 ~ 2021-10-27 15:00 | 出价延时: | 300秒/次 | 底价: | 829900.00元 | 加价幅度: | 2000元 | 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 |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1-10-28 | 成交人:**** | 成交价:小写 ****900元 | 补充说明:为**县采字[2021]228号)批准的主伐(间伐)材,树种为 杉木,采伐面积 113亩,蓄积约 2092 立方米、预计出材数量约 1275立方米。 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1年12月10 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2 年 7 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林场,以便林场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为保证买受人按时交付山场,要求买受人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0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 3、****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林场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林场配合协调解决中标者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4、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5、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 6、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在运输木材时,必须遵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林场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7、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8、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 9、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