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姑溪山水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汤池镇工业集中区**大道1号
中标金额:****7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低区)箱式变频给水设备 品牌:**明泉 规格型号:CR15-6 Q1=17.41m3/h H=61.95m、N=5.5KW 数量:1套 单价:173500.00元 合价:173500.00元 |
名称:(中区)箱式变频给水设备(核心产品) 品牌:**明泉 规格型号:CR15-8 Q1=16.22m3/h H=84.9m、N=7.5KW 数量:1套 单价:200500.00元 合价:200500.00元 |
名称:(高区)箱式变频给水设备 品牌:**明泉 规格型号:CR10-14 Q1=10.7m3/h H=107.84m、N=5.5KW 数量:1套 单价:176200.00元 合价:176200.00元 |
其他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耀武、马丽萍、王恩霞、俞霞、王正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256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电话:0555-****3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452)提出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中路与于**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方式:0555-****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志婷、卞梦婷
电话:151****2372/0555-****308
附件:招标文件.pdf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pdf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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