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关于2022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0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0050 通讯地址:****审批局
2022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东峰3HF井组钻采工程 | 资环审批雁〔2022〕3号 |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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