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根据《****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南财采〔2020〕12号《****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现对**市防疫抗疫能力提升****医院****医院)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适用紧急采购,****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防疫抗疫能力提升****医院****医院)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紧急采购
四、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价:
分标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B1 | 217.5 |
B2 | 340.0 |
F1 | 319.4 |
F2 | 595.0 |
合计 | 1471.9 |
采购内容: 采购防疫抗疫能力提升医疗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8月20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时间每天9 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
2、潜在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须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社保凭证复印件;(6)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7)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有效,核查通过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地点:****(**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1215室)
方式二:本项目接收线上报名。如选择线上报名,请按采购公告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所须材料和联系方式盖章扫描至****@163.com邮箱进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账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金凯支行(搜不到该支行可以转至上一级支行);银行账号:200********010114]。邮购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公告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后2天内寄送。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B1分标2.1万元、B2分标3.4万元、F1分标3.1万元、F2分标5.9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01011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21日**时间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室(**市**区金凯路26****中心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递交方式如下:
(一)现场递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绿码、行程卡,并戴好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同时请各投标****公司员工的行程,凡是到过涉疫地区的人员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二)邮寄递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可以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1215室),收件人:全玉坚,联系电话:0771-****138。
5.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正常接收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8月21日**时间9时30分在****开标室(**市**区金凯路26****中心11楼开标室)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信息(备注: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
十、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om/****集团官网);http://www.****.net/****集团网)。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
地 址:**市**区五象大道385号
联系人:李嘉炜
联系电话:0771-****522(上班时间工作日 8:30——16:30)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1215室
联系人:全玉坚、熊莎莎
联系电话:0771-****138
十二、根据《****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南财采〔2020〕12号《****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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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