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幸福**、福星路西(R22018)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幸福**、福星路西(R22018) | ||
标段编号 | ****002003 | 标段名称 | 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项目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2月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 已由 ****审批局 以 崇行审批2【2022】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幸福**、福星路西; 2.1.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012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797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500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2.1.4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贰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标段:1-8#住宅、18#配电房、20#配电房、地下车库(横向Ar-Ax后浇带南侧;竖向18-19后浇带东侧,竖向15-16后浇带东侧含后浇带),建筑面积约68757.23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9-16#住宅、17#、19#配电房(含开闭所)、21#配电房、22#垃圾房、地下车库(横向Av-Ax后浇带北侧、竖向18-19后浇带西侧、竖向15-16后浇带西侧)、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5602.8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9)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近三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3.2投标人****建设局颁发的《**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①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封面二维码扫描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②****建设局《****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3□ □投标人下载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等),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注: 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归集; ③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满足要求的面积数据的,****政府部门核发的含附页的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须为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以证明投标业绩的建筑面积满足招标要求。 ④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为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变更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非同一人,该业绩不予认可。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2022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自 2020 年 11 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 年 11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2 年 8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7 年 1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4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个,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个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 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按“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高的优先; 2、如“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4、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情况”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3“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9时3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 ggzyj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城港路18号 地 址:****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柴九玲 电 话: 0513-****9926 电 话: 180****030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q.com
2022 年 11 月 29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 已由 ****审批局 以 崇行审批2【2022】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幸福**、福星路西R22018地块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幸福**、福星路西; 2.1.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012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797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500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2.1.4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贰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标段:1-8#住宅、18#配电房、20#配电房、地下车库(横向Ar-Ax后浇带南侧;竖向18-19后浇带东侧,竖向15-16后浇带东侧含后浇带),建筑面积约68757.23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9-16#住宅、17#、19#配电房(含开闭所)、21#配电房、22#垃圾房、地下车库(横向Av-Ax后浇带北侧、竖向18-19后浇带西侧、竖向15-16后浇带西侧)、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5602.8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9)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近三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3.2投标人****建设局颁发的《**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①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封面二维码扫描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②****建设局《****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3□ □投标人下载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等),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注: 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归集; ③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满足要求的面积数据的,****政府部门核发的含附页的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须为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以证明投标业绩的建筑面积满足招标要求。 ④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为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变更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非同一人,该业绩不予认可。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2022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自 2020 年 11 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 年 11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2 年 8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7 年 1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4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个,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个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 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按“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高的优先; 2、如“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4、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情况”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3“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9时3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 ggzyj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城港路18号 地 址:****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柴九玲 电 话: 0513-****9926 电 话: 180****030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q.com
2022 年 11 月 29 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