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投标报价 | 备 注 |
导光束 | 6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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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临床需求,同类同价型号可适当调整 |
报 价 总 计 | 大写: |
一、资质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不是三合一新证,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副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三类、二类提供注册证,一类需提供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类、二类提供许可证,一类需提供备案凭证,国产)。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类提供许可证,二类提供备案,一类不需提供)。
5、代理或经销证明。
6、投标人的身份证明。
7、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生产方或总代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建议提供其它能证明企业规模、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社会信誉的证书等。
注:以上材料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开具增值税发票。
11、提供所供设备的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二、报价须知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时间):开始时间:2023年4月18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收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须持续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市**县洪武大道28号 ****设备科(8号楼五楼),联系电话: 0517-****1566。
4、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务请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地点:**** ****办公室。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
7、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装卸、安装、培训等所有费用。如投标方所投设备品牌型号,医院曾经采购过,报价不得高于以前的价格。
8、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15日内供货到位。
9、成交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0、如供应商提供货物在询价文件中不能满足招标方的相关要求,招标方有权作废标处理。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配置及技术参数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中有详细的配置及参数响应表。投标文件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完全响应。
1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注明货物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产品彩页等。
12、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要求中的相关配置和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方原有宣传彩页的相关配置和技术参数不得减少和降低)以低价中标(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
13、付款方式:仪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合格、试用一个月无异常后付70%,设备无质量问题三个月付20%,余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14、设备整机(含配件)的保修期不少于1年。投标方须保证接到设备故障报修后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到位维修,对设备实行终身维修,免收维修费(含差旅费、人工费),只收配件费。
15、验收标准、方法
(1)投标方在交货时,所交产品必须和投标书中所提供的产品完全一致,在相关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产品必须有合格证、装箱单、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质保单、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和保养、维修所需特殊工具。
(2)招标方将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对所供产品的配置要求、技术性能及投标单位提出的其它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3)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招标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校核、安全检测。
16、附件1、导光束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2、医疗器械销售廉洁承诺书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1:导光束主要技术参数
1、环保:符合RoHS标准。
2、导光束可与Olympus光源、内镜配套使用,不用担心光线传输不良,能够提供理想的照明,获得清晰的术野。
3、CF型应用部件:适用于心脏手术。
4、熔接光导纤维:确保优质光线传输。
5、耐用:优化硅胶管与熔接纤维束的连接,确保在机械应力和高温高压灭菌条件下具有高耐用性。
7、使用适当适配器后,可兼容多种内镜。
8、导光束:直径约4.25mm,有效工作长度约3m。
9、内镜插入部最大外径:>4.1mm。
10、导光束供货时包含导光束接头。
附件2、医疗器械销售廉洁承诺书
医疗器械销售廉洁承诺书
根据****对医疗器械购销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器械经营秩序,防止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医疗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疗器械销售人员,****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购销工作相关情况。
五、需要举行医疗器械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院相关部门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医院对医疗器械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公司名称: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