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审批石滩镇土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土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和水平,同意石滩镇土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石滩镇土江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150污水管1832m、DN200污水管756m、300*300雨水盖板渠298m、d300雨水管520m、DN100雨水立管4080m,改造现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处,将原处理设施改造为循环生物滤池,其中一座处理规模为350m3/d、一座处理规模为60m3/d、一座处理规模为50m3/d、三座处理规模为5m3/d,改造污水泵井1座,改造后泵井提升规模为540m3/d,实施相关配套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57.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17万元、预备费85.1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奖补资金和**区财政资**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改革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
**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石滩镇土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3月8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政府****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市**区**街园圃路29****办公室,电话:020-****6323),也可向****委员会(地址:**市**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政府****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石滩镇土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