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增城区太寺坑林场的青梅山工区和三合水工区林地桉树
转让底价: ¥ 13.731 万元 挂牌时间:(略)
项目编号:(略)
保证金: (略)
支付方式:(略)
单位性质: (略)
委托方: (略)
公告
(略) | 监测编号GR****GD(略) | |
转让增城区(略) | 转让底价13.731 万元 | |
****-03-26 | 挂牌(略)(略) | |
- |
其他 | ||
本次采伐地点为山鸡排、石围窝、荔枝山、金鸥湖边,择伐面积共计634亩所属部分林木,除桉树外严禁采伐其他树种。详见《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设计书》(林地(GDNY)采字[(略)O)、《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设计书》(林地(GDNY)采字[(略)O)、《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设计书》(林地(GDNY)采字[(略)O)。 |
****-03-26 |
20 个工作日 |
否 |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须在签订《木材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
1.转让方将指定范围内的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 2.受让方必须认可转让方在指定范围内的树种、(略) 3.受让方竞价前必须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生长状态、范围地点、现状、品质、数量、规格、残缺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以及各种天气气候影响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略)让方补偿。 4.受让方负责在转让方现场采伐和搬运本次交易的资产,并承担采伐和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和现场道路恢复原样的费用。受让方搬运本次交易资产时不得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资产及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树木、道路)、设施、房屋建筑物等,若有损坏,受让方必须恢复原貌,并须通过转让方的监督及检查,否则,受让方须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交易标的受领、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采伐及搬(略),受让方受领、搬运交易标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以外的任何物件进行拆卸和搬运,否则视为受让方偷窃。所有搬运人员、交易标的、搬运(略)关规章制度。 6.转让山场的林木采伐限额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由转让方负责办理。 7.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受让方可(略)的权利。交易标的必须自交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装运搬离转让方场地。若受让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则视同转让方已按约定期限将转让标的实际交付给受让方;同时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转让标(略),转让方不再承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移交的责任与义务。如受让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运离,则视为受让方放弃标的物的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
1.标的物以指(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品种和数量均以现场采伐后的实物及现状为准,资产转让公告所列名称、型号、价格、规格及数量仅供参考。要求受让方在转让前查看标的物时应仔细查看现场,受让人不得因未查看而认为是重大误解。另外转让(略)用作任何担保,要求受让方对标的物的状况自行判断。 2.受让方必须认可看样时交易标的指定(略)方必须认可树种不同规格材并予以受让,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略)。 3.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评估费、采伐及搬运时发生的有关税、费(略)的木材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林区不得重新开挖运输道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了安全考虑,运输前后及运输期间需要对集材道进行不少于2次的维修(不定(略),只要影响到行车安全,就要维修),由受让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道路维修费用。不得采伐硬底化(略)。 4.受让方如违反《保证金设置与处置》里面的保证内容和处置方法,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扣除其应付给产权所的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评估报告出具的总金额的5%计算)后,余额作为(略)。 5.受让方须在签订《木材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受让方需严格按照采伐工艺要求进行采伐,合同履约保证金经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回。 6.转让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数量、价值、规格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7.本次采伐地点为山鸡排、石围窝、荔枝山、金鸥湖边,择伐面积共计634亩所属部分林木,以择伐形式采伐桉树,除桉树外严禁采伐其他树种。其中山鸡(略),采伐12米留18米,依此类推,采伐强度小于40%。 8.本次标的评估费为****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木材转让合同》后10工作日内向第三方机构另行支付。 9.在受让方未按(略),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交接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10.本项目交易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挂牌金额的2%+增值金额10%收取,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11.因法律、政策变(略),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不作任何担保。 12.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受让方依法承担;转让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广东省其他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13.采伐工艺要求: (1)人工林采伐伐根高度不超过5厘米 (2)严格执行(略),并按照国家制材标准进行林木采伐制材,按树2米以上尾径4厘米(含4厘米)以上。 (3)要充分利用林木采伐伐区的资源,伐区(略)。 (4)按树伐桩处理:从萌芽点(基部)摘除或穿除,清理按树萌芽条的残枝,再用黑色塑料袋包裹按树伐桩,最后在上面堆土,使伐桩在2-3个月内腐烂发黑,降低桉树萌芽生长率。 14.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设计书》(林地(GDNY)采字[(略)O)、《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设计书》(林地(GDNY)采字[(略)O)、《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设计书》(林地(GDNY)采字[(略)O)要求进行择伐。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不允许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 |
挂牌截止日17:(略) |
(略) |
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木材转让合同》。 2、该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受让方在签订《木材转让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略),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木(略)易双方出具的《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后,由本所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略) |
(略) | ||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略)D] | ||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会议纪要 | ||
增林业园党专纪〔****〕6号 | ||
(略) |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联益太寺坑 |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略)。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略),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吴先生、陈先生 |
(略) 、 (略) |
下载附件信息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 日1(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略)。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略)(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木材转让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略),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略),意向方须上传(略)(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意向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略)(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略)(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中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在项目竞价前已查阅、知悉《木材转让合同》所有条款,如被确认为受让方,将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木材转让合同》版本签署。 我方知悉须在《木材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 我方知悉须在《木材转让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向第三方机构另行支付评估费****元。 我方知悉交易双方服务费均由我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挂牌金额的2%+增值金额10%收取,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略),生长环境、生长状态、采伐范围地点、现状、品质、数量、规格、残缺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略)全瑕疵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并自愿承担(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转让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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