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中山八路23号912房出租项目
地 址:
**区**八路23号912房
项目编号: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99.93 ㎡
截止时间:
2024-04-26
租赁期限:
5 年
出租用途:
办公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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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交易所(http://www.****.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租赁期内无递增 |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区**八路23号912房 | 标的所在区域**区 | |
房产 | 出租用途办公 | |
99.9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5 年 | |
1个月 | ||
接管通知书 | ||
**接字第2621号 | ||
99.9288 | ||
非住宅 | ||
- |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原租赁期满 |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2024-04-15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否 | ||
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另行通知 |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一次性报价 | ||
1.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否则,愿意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 ||
不允许 | ||
是 |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14991 元。 |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收款单位:****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777,开户行:**银行****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区)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公开招租承租资格条件: ①意向承租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②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曾经或正在承租**区直管房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A.两年内连续3个月或以上未按时缴交直管房租金或截至到公告发出之日仍有欠租未清缴的; B.经多次督促拒不调租、恶意拖欠直管房使用期间应承担的费用的,经要求而拒不改正的; C.在租赁直管房期间违反房屋管理规定,未妥善使用房屋,造成事故的; D.其他违反租赁合同或者直管房管理规定的行为,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 E.因存在违约行为被出租方提****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认定违约的; F.前款情形存在特殊情形的除外。 上述行为的认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民法院或仲裁受理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者仲裁判决书,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管理部门的租赁、消防、安全等检查通报,违规行为的整改通知书,其他证明存在违规行为逾期未改正等相关文件。 ③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参与出租方管理的非住宅直管房的公开招租活动,两年内累计2次成交后,未作任何说明放弃承租;或不办理租赁手续的;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投诉出租方的。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3****银行流水****银行余额不得少于出租标的月租金挂牌价6倍数额。 (4)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 ||
1、出租标的的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组、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不允许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前仔细审视招租标的现状及一切瑕疵,并在报名期内缴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若参加应价竞价,即视为认可该招租标的之现状,对自己竞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能无理提出弃租或拒付交易服务费、租金等价款。 3、出租标的租赁期为5年,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按《**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按租赁首月租金的3倍计算。 4、免租期一个月,在房屋交付之日起算,房屋交付之日起第二个月为租金起算日。承租方在履行租赁合同连续满两年且无任何欠费及违规违约记录的情况下,自租赁期第二十四个月完结后承租方方可向出租方提出协商解除《**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双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5、租赁期内如遇征收、拆迁、改造,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出租方对补偿方式、标的有自主决定权,如有承租方有异议,则本合同自出租方与拆迁人、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拆补偿协议之日自动终止。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双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6、出租面积即为交易面积,日后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招租公告中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7、承租方使用用途需符合所在区域产业规划要求、禁止用于经营废品回收、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违禁品;用于经营明火餐饮的,需出具相关消防安全证明;直管房非住宅必须安装智能烟感,并纳入消防智慧系统管理,安装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标的,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方如确认为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按时足额向出租方自行缴纳租金,并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9、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如在租赁期内遇房屋发还给业主情形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双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10、承租方须自行办妥证照、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担相关费用。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饰装修、增加设施设备及建设费用为承租方单方无偿投资,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11、出租标的现在管理费为8元/㎡,最终出租物业****公司定价为准,承租方需自行向出租标****公司了解物业管理费及缴交物业管理费。 12、该出租项目目前仍由原承租方使用,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或占用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或签订成交确认书起超过180天,原承租方或占用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保留本次交易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出租方交付场地之日起生效。 13、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承租方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经营用途进行消防报批及合格验收。 |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 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 (3)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打印页; (4)提供意向承租方近3****银行流水****银行余额不得少于出租标的月租金挂牌价6倍数额; (5)《确认承诺函》原件,承诺内容如下: 本意向方自愿参****交易所组织的**市****园林局非住宅直管房承租权公开交易活动,已知悉并同意执行上述重大事项披露各条款、出租标的信息公告,知悉标的房屋的具体情况。知悉并确认出租标的的信息公告、重大事项披露是《**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的一部分,需同时执行。 (6)《承诺书》原件,承诺内容如下: 1.本意向方有良好的商誉、财务支付能力; 2.本意向方如曾承租**区非住宅直管房,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 3.本意向方如过往曾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4.本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7)****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提供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 (3)提供意向承租方近3****银行流水****银行余额不得少于出租标的月租金挂牌价6倍数额; (4)《确认承诺函》原件,承诺内容如下: 本意向方自愿参****交易所组织的**市****园林局非住宅直管房承租权公开交易活动,已知悉并同意执行上述重大事项披露各条款、出租标的信息公告,知悉标的房屋的具体情况。知悉并确认出租标的的信息公告、重大事项披露是《**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的一部分,需同时执行。 (5)《承诺书》原件,承诺内容如下: 1.本意向方有良好的商誉、财务支付能力; 2.本意向方如曾承租**区非住宅直管房,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 3.本意向方如过往曾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4.本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6)****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本意向承租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以下内容: 1.本意向方有良好的商誉、财务支付能力; 2.本意向方如曾承租**区非住宅直管房,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 3.本意向方如过往曾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4.本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
**** | ||
****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黄先生、刘先生 | ||
(020)****0738、****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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