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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1.维保公司的保养内容应覆盖以下附件中国家规定的相关内容。
附件:国家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摘录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状态。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应当按照本规则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是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等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第三十八条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起重机械工作的繁重程度和环境条件的恶劣状况,确定高于本规则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实施;全面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在用起重机械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1 整机工作性能
2.2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2.3 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
2.3.1检查总电源的失压保护、错相保护是否有效,各电器元件牢固线头紧固,手柄开关急停是否有效。
2.3.2各操作控制点是否有能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和其它分断装置。
2.3.3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开关要求动作可靠,电源指示灯及金属接地线可靠。
2.3.4电机运转时转速应无异常响声,并清除内外灰尘及油污,电机温度应不高于铭牌规定,变频器运行指示正常,风机运行正常,接线端接触良好,地脚无松动,无发热、烧损,无积灰及无结露积水
2.3.5使用安全电轨的起重机,导电滑线防护板是否完好无损。
2.3.6安全电轨应平直,导电接触面是否平整,有无锈蚀,集电器沿安全电轨全长是否可靠接触。
2.3.7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应有合适的收放装置,移动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牵引绳。
2.3.8检查动力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控制电路绝缘电组不小于0.25MΩ,电器接地可靠。
2.4 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
2.4.1润滑油质量情况检查,油面高度以油尺的高度为准,如有氧化、分解、胶化及杂质含量高等情况不应继续再使用,更换润滑油;
2.4.2减速器运行时无漏油现象、冲击、振动及异常声响;
2.4.3地脚有无松动每月一次;检查润滑泵及润滑点是否良好。
2.5.制动装置
2.5.1制动轮磨擦而与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2.5.2制动器开闭灵活,制动平衡可靠,制动轮应无裂纹或破损。
2.6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
2.6.1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6.2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7运行装置
2.7.1检查桥架是否歪斜运行。
2.7.2主动车轮是否全部和道轨接触,清除轨顶油污。
2.7.3检查小车有无打滑三条腿运行 。
2.7.4轨道应可靠固定,连接螺栓不得松劲,压板不得开焊变形,轨面无裂纹、疤痕。
2.7.5减速箱是否有油。
2.7.6车轮是否啃轨,车轮跳面和磨损是否均匀,车轮跳面和轮幅盘有无裂纹。
2.7.8联轴器。
2.8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
2.8.1检查钢丝绳应压扁、纽结、弯折、笼形畸度、断股、波浪形、绳股、绳芯挤出或粘土杂物,绳端固定应牢固。
2.8.2对钢丝绳进行适时的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2.9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
2.9.1链条应无扭曲、打结、卡死变形现象。
3.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除包括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
3.2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
3.3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3.4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电源开关、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接地等)
4.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1.维保公司的保养内容应覆盖以下附件中国家规定的相关内容。
附件:国家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摘录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状态。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应当按照本规则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是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等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第三十八条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起重机械工作的繁重程度和环境条件的恶劣状况,确定高于本规则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实施;全面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在用起重机械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1 整机工作性能
2.2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2.3 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
2.3.1检查总电源的失压保护、错相保护是否有效,各电器元件牢固线头紧固,手柄开关急停是否有效。
2.3.2各操作控制点是否有能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和其它分断装置。
2.3.3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开关要求动作可靠,电源指示灯及金属接地线可靠。
2.3.4电机运转时转速应无异常响声,并清除内外灰尘及油污,电机温度应不高于铭牌规定,变频器运行指示正常,风机运行正常,接线端接触良好,地脚无松动,无发热、烧损,无积灰及无结露积水
2.3.5使用安全电轨的起重机,导电滑线防护板是否完好无损。
2.3.6安全电轨应平直,导电接触面是否平整,有无锈蚀,集电器沿安全电轨全长是否可靠接触。
2.3.7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应有合适的收放装置,移动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牵引绳。
2.3.8检查动力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控制电路绝缘电组不小于0.25MΩ,电器接地可靠。
2.4 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
2.4.1润滑油质量情况检查,油面高度以油尺的高度为准,如有氧化、分解、胶化及杂质含量高等情况不应继续再使用,更换润滑油;
2.4.2减速器运行时无漏油现象、冲击、振动及异常声响;
2.4.3地脚有无松动每月一次;检查润滑泵及润滑点是否良好。
2.5.制动装置
2.5.1制动轮磨擦而与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2.5.2制动器开闭灵活,制动平衡可靠,制动轮应无裂纹或破损。
2.6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
2.6.1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6.2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7运行装置
2.7.1检查桥架是否歪斜运行。
2.7.2主动车轮是否全部和道轨接触,清除轨顶油污。
2.7.3检查小车有无打滑三条腿运行 。
2.7.4轨道应可靠固定,连接螺栓不得松劲,压板不得开焊变形,轨面无裂纹、疤痕。
2.7.5减速箱是否有油。
2.7.6车轮是否啃轨,车轮跳面和磨损是否均匀,车轮跳面和轮幅盘有无裂纹。
2.7.8联轴器。
2.8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
2.8.1检查钢丝绳应压扁、纽结、弯折、笼形畸度、断股、波浪形、绳股、绳芯挤出或粘土杂物,绳端固定应牢固。
2.8.2对钢丝绳进行适时的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2.9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
2.9.1链条应无扭曲、打结、卡死变形现象。
3.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除包括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
3.2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
3.3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3.4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电源开关、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接地等)
4.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1.维保公司的保养内容应覆盖以下附件中国家规定的相关内容。
附件:国家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摘录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状态。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应当按照本规则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是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等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第三十八条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起重机械工作的繁重程度和环境条件的恶劣状况,确定高于本规则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实施;全面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在用起重机械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1 整机工作性能
2.2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2.3 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
2.3.1检查总电源的失压保护、错相保护是否有效,各电器元件牢固线头紧固,手柄开关急停是否有效。
2.3.2各操作控制点是否有能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和其它分断装置。
2.3.3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开关要求动作可靠,电源指示灯及金属接地线可靠。
2.3.4电机运转时转速应无异常响声,并清除内外灰尘及油污,电机温度应不高于铭牌规定,变频器运行指示正常,风机运行正常,接线端接触良好,地脚无松动,无发热、烧损,无积灰及无结露积水
2.3.5使用安全电轨的起重机,导电滑线防护板是否完好无损。
2.3.6安全电轨应平直,导电接触面是否平整,有无锈蚀,集电器沿安全电轨全长是否可靠接触。
2.3.7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应有合适的收放装置,移动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牵引绳。
2.3.8检查动力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控制电路绝缘电组不小于0.25MΩ,电器接地可靠。
2.4 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
2.4.1润滑油质量情况检查,油面高度以油尺的高度为准,如有氧化、分解、胶化及杂质含量高等情况不应继续再使用,更换润滑油;
2.4.2减速器运行时无漏油现象、冲击、振动及异常声响;
2.4.3地脚有无松动每月一次;检查润滑泵及润滑点是否良好。
2.5.制动装置
2.5.1制动轮磨擦而与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2.5.2制动器开闭灵活,制动平衡可靠,制动轮应无裂纹或破损。
2.6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
2.6.1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6.2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7运行装置
2.7.1检查桥架是否歪斜运行。
2.7.2主动车轮是否全部和道轨接触,清除轨顶油污。
2.7.3检查小车有无打滑三条腿运行 。
2.7.4轨道应可靠固定,连接螺栓不得松劲,压板不得开焊变形,轨面无裂纹、疤痕。
2.7.5减速箱是否有油。
2.7.6车轮是否啃轨,车轮跳面和磨损是否均匀,车轮跳面和轮幅盘有无裂纹。
2.7.8联轴器。
2.8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
2.8.1检查钢丝绳应压扁、纽结、弯折、笼形畸度、断股、波浪形、绳股、绳芯挤出或粘土杂物,绳端固定应牢固。
2.8.2对钢丝绳进行适时的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2.9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
2.9.1链条应无扭曲、打结、卡死变形现象。
3.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除包括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
3.2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
3.3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3.4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电源开关、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接地等)
4.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
一、询比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济变济特起重机维保项目
项目内容: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1.维保公司的保养内容应覆盖以下附件中国家规定的相关内容。
附件:国家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摘录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状态。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应当按照本规则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是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等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第三十八条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起重机械工作的繁重程度和环境条件的恶劣状况,确定高于本规则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实施;全面检查,应当由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在用起重机械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1 整机工作性能
2.2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2.3 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
2.3.1检查总电源的失压保护、错相保护是否有效,各电器元件牢固线头紧固,手柄开关急停是否有效。
2.3.2各操作控制点是否有能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和其它分断装置。
2.3.3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开关要求动作可靠,电源指示灯及金属接地线可靠。
2.3.4电机运转时转速应无异常响声,并清除内外灰尘及油污,电机温度应不高于铭牌规定,变频器运行指示正常,风机运行正常,接线端接触良好,地脚无松动,无发热、烧损,无积灰及无结露积水
2.3.5使用安全电轨的起重机,导电滑线防护板是否完好无损。
2.3.6安全电轨应平直,导电接触面是否平整,有无锈蚀,集电器沿安全电轨全长是否可靠接触。
2.3.7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应有合适的收放装置,移动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牵引绳。
2.3.8检查动力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控制电路绝缘电组不小于0.25MΩ,电器接地可靠。
2.4 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
2.4.1润滑油质量情况检查,油面高度以油尺的高度为准,如有氧化、分解、胶化及杂质含量高等情况不应继续再使用,更换润滑油;
2.4.2减速器运行时无漏油现象、冲击、振动及异常声响;
2.4.3地脚有无松动每月一次;检查润滑泵及润滑点是否良好。
2.5.制动装置
2.5.1制动轮磨擦而与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2.5.2制动器开闭灵活,制动平衡可靠,制动轮应无裂纹或破损。
2.6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
2.6.1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6.2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表面是否光洁,有无裂纹、剥裂开口过大等缺陷
2.7运行装置
2.7.1检查桥架是否歪斜运行。
2.7.2主动车轮是否全部和道轨接触,清除轨顶油污。
2.7.3检查小车有无打滑三条腿运行 。
2.7.4轨道应可靠固定,连接螺栓不得松劲,压板不得开焊变形,轨面无裂纹、疤痕。
2.7.5减速箱是否有油。
2.7.6车轮是否啃轨,车轮跳面和磨损是否均匀,车轮跳面和轮幅盘有无裂纹。
2.7.8联轴器。
2.8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
2.8.1检查钢丝绳应压扁、纽结、弯折、笼形畸度、断股、波浪形、绳股、绳芯挤出或粘土杂物,绳端固定应牢固。
2.8.2对钢丝绳进行适时的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2.9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
2.9.1链条应无扭曲、打结、卡死变形现象。
3.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除包括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
3.2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
3.3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3.4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电源开关、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接地等)
4.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
2024年济变济特起重机维保项目 | 项 | 1 |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26 18:00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29 18:00 四、主要付款要求如下:维保开始后半年付款50%,维保结束后付款50%,同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有意者可与李林鹏联系,电话:188****9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