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园区项目(一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政务区**路1669号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7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开发区****园区项目(一期) 服务范围:****开发区****园区建设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服务时间:项目自签署合同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其中2个月为建设期,4 个月为试运行期,售后服务期限为2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师龙、周红林、琚玮、曾顺刚、程利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同约定标准,人民币14739.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东怡小区1#门面房二楼,联系电话:0563-****31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徽山大道与**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50米
联系方式: 0563-****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东怡小区1#店面房二楼
联系方式:0563-****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燕、方铭
电 话:0563-****3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