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16:10:26]
****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北二路901号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 服务范围:起步区沈巷片区,近期服务面积约15km2,远期服务面积增加区外预留用地5km2,另外考虑沈巷镇10万人口的污水排放。现状日均处理水量1.2万m3/d,日均进水COD浓度约60mg/L,距离提质增效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等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从签订后同之日起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卫华、陈鹏飞、刘晓山、周世文、潘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
收费金额:按 15926.00元 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政务区潜**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幢3210 ,联系电话:185****92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
联系方式:055****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185****9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炀
电话:185****92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