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08】
招标公告发布 | 2021-10-08 | 2021-11-01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10-13 | 2021-11-01 |
**市周官桥乡等10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施工监理(五标段)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周官桥乡等10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施工监理(五标段)****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20]77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周官桥乡等10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施工监理(五标段)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市流光岭镇、砂石镇、周官桥乡、大禾塘街道、水东江镇、杨桥镇、灵官殿镇、堡面前乡、野鸡坪镇、简家陇镇等乡镇(街道);
2.3规 模:本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 10万亩,总投资15947万元,均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工程投资规模为13303.71万元;本次招标主要对该项目土地平整35亩,改造山塘544座,扩建加固河坝35座,改造泵站12处,改造灌排渠61.733公里,改造排渠25.382公里,修建机耕道33.572公里,农**网工程2.32公里,废弃物搜集池10个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4质量标准:达到**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T 876.1-2014);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6标段划分:共分为五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本次招标的标段为第五标段):
标段号 | 标段涉及村(位置) | 标段招标控制价上限值(万元) |
第一标段 | 流光岭镇、砂石镇、廉桥镇、黑田铺镇、牛马司镇 | 48万元 |
第二标段 | 周官桥乡、大禾塘街道 | 47万元 |
第三标段 | 杨桥镇、水东江镇 | 56万元 |
第四标段 | 堡面前乡、灵官殿镇、仙槎桥镇 | 47万元 |
第五标段 | 野鸡坪镇、简家陇镇、魏家桥镇 | 47万元 |
2.7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含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农发〔2020〕61号《**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一标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名。
二标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名。
三标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4名。
四标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名。
五标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名。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市辖区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项目成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8 类似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形式:承诺
采用承诺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第五点“投标承诺书”格式规定,并将承诺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投标截止10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09时30分(具体时间见外网公告),地点为**市**区**大****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39-****94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③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本次招投标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根****交易中心发布****交易中心网站上的《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前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确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能够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而导致不能出席开标会议,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在开标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防疫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619号
联 系 人:冒先生
电 话:135****2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工业园1栋1号
联 系 人:呙先生
电 话:180****0055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