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局)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心****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资局)办公楼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96,020.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资局)办公楼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6,020.80元
1-1 | 房屋修缮 | 因机构改革调整,原县侨****财政局(国资局)使用。由于该栋办公楼年久失修,且楼层设计不符合办公需要,****财政局(国资局)办公楼修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96,020.80 | 1,896,020.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资局)办公****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资局)办公楼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9: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心****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中心****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中心****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河田镇**路182号
联系方式:151****66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心
地 址:**省汕****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660-****8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中心
电 话:0660-****811
********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