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二号地块B区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新**二号地块B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核字【2012】0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大**东侧、纬7**侧、纬6**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6781平方米,主要包括商业、办公、酒店、市政配套设施等。另建地下人防设施(最终面积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102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80日历天(单体竣工验收),室外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及地方政策性文件、标准、规定规程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市新**二号地块B区工程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三板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门窗幕墙栏杆等深化设计、三网设计、有线电视设计、景观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信报箱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图纸审查、设计概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精装修、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2016 年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0平方米或2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 [网址 http://www.****.cn]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 0516-****0966);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7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平台(www.****.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 **市公共**交易网(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新****世家南侧御品堂 112 室 | 地 址:****广场SOHO3号楼17层 | 联 系 人:贺申震 | 联 系 人:刘德星 | 电 话: 0516-****0289 | 电 话:0516-****6677 | 传 真: / | 传 真:0516-****6677 | 202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