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13:55:09]
2021年度**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无城镇七广村圣咀村太阳能路灯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度**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无城镇七广村圣咀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六圩行政村张家庄自然
中标金额:28371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太阳能路灯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286套 单价:992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应柳、周华庆、沙秋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服务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340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询价。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作废标处理。
8.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境内
联系方式:139****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
电 话:139****45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