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决定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审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新能源汽车驱动马达研发生产项目迁建 | ****园区娄****公司以东地块 | **** |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拟投资9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0.3125%,****园区东沈浒路158****园区娄****公司以东地块,为自有厂地,用地面积76662.80平方米,建筑面积3887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机定子铁芯350万套、子材2万套、电机定子350万套、电机转子700万套、汽车转子350万套、汽车驱动电机350万台、压缩机电机10万台、节电变频电机350万台、模具200套。 |
| 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9日~10日在(点击链接****管委会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无 | (1)废气:本项目热处理、贴合烘干、注塑、浸漆及烘干有机废气经过喷淋塔+预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达标经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粘贴废气、擦拭废气通过3台移动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内设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废水、冷却塔强排水与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分条机、冲压机、热处理、冷却塔、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对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和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赵处 0512-****0880 zhaolei@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