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平畈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皖N(略) | |||||
标段名称 | 太平畈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E(略) | |||||
招标人 | (略)、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元) | (略).56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22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衡宇建设集(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略) | |||||
投标价(元) | (略).54元 | |||||
项目经理 | 周国政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沈守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城区嘉利星城片污水管网改造二、三期工程 2、六安市叶集区空心挂面产业园配套基础设试点项目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略) | 1、歙县布射大道(紫经大道-歙黟公路)道排工程 2、六安市叶集区空心挂面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试点项目 | |||||
企业获奖 | 1、瑶岗路(大众路-东风大道)建设工程(略) 2、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安徽(略) | |||||
企业业绩 | 1、城区嘉利星城片污水管网改造二、三期工程 2、六安市叶集区空心挂面产业园配套基础设试点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马鞍山市市(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焦家社区云从路 | |||||
投标价 | (略).92元 | |||||
项目经理 | 孙仪祥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姚峥嵘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狸桥镇人居环境镇容镇貌整治工程项目三(三标段) | |||||
项目(略)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 苏埠至韩摆渡段淠河堤道路加宽工程Ⅱ标(裕南路西延至将(略)) | |||||
企业获奖 | 1、皋城中路(皋城路桥—迎宾大道)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城东路(安康路-市场路)道路工程 -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1、狸桥镇人居环境镇容镇貌整治工程项目三(三标段) 2、苏埠至(略)(裕南路西延至将军路段)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苏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滁沙公路66号 | |||||
投标价 | (略).50元 | |||||
项目经理 | 杨军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略) |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银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中国漕(略)(园林景观绿化) 2、S328 滨海县段景观绿化工程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 方兴湖公园樱花林景观工程 | |||||
企业获奖 | 1、舒城县城东入城口景观一期工程(略) 2、萧县梅村沟、三龙支河、龙潭沟西延段绿化项目-2021年安徽省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1、萧县梅村沟、三龙支河、龙潭沟西延段绿化项目 2、方兴湖公园樱花林景观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2(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略)。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略)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略)。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