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市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2022) 4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市域内
2.3 项目规模: 智慧传媒信息化服务平台(包括4K超高清融合生产能力平台、超高清+高清同播系统、智慧手机终端、智能媒资系统、全媒体移动直播系统、安全等保系统等),提高媒体行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公共文化信息和便民生活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市文化传媒宣传信息化能力和便民生活资讯信息服务能力,打造**市智慧传媒及公共服务产业。经过测算,本次项目新增算力及存储**折合约2个标准机架,不超过3000个机架标准。
2.4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65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其他资金1500万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5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配备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2:拟任本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至少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所有人员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包含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2条中15类所有分类业绩之一即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均可,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3月22日09时30分 至 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3月22日09时30分至 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于老师
电 话: 187****5798
传 真:
2023年03月22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