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办公楼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创业园)办公楼装修设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创业园)办公楼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设计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园区
2.1.2建设规模:办公楼面积约1685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8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4.8万元。
2.1.4合同履行期限:总设计周期7天。
2.1.5 质量要求:所有装修设计均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应满足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省、市各部门施工图深度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
2.2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设计范围:****创业园)办公楼约1685平方米,现需进行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设计、机电设计、消防设计、空调机新风设计、智能化设计等)。因本工程属于改造工程,设计单位若需提供满足施工单位完成本项目施工的其它设计服务,设计单位需配合完成,费用不做增加。
2.2.2标段划分
****创业园)办公楼装修设计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或建筑类(装饰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
1、如提供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必须根****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2、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等有效信息的,则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
3.3企业业绩:投标单位于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的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设计。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费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的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单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不能体现的需另外提供经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年 7 月 28 日 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园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uxitong.****.cn/)”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suxitong.****.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28 日 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依法投诉。
**省或**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地址:**省**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电话:198****191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园区江成路1088号 | 地址: | **市**区星城路299****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系人: | 运营管理部 | 联系人: | 张倩 |
电 话: | 198****1915 | 电 话: | 182****5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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