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职业技(略)
项目名称 |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快递柜场地招租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7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略)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
租赁面积 | 56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为建设“智能快递柜”系统。 2、承租方负(略)、使用及日常维护。 3、“智能快递柜”系统无偿为出租方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超时费)。 4、承(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016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26日 | |||||
评估机构 | **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 | 20(略)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出租方承诺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三次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特别 告知 |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略),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略)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略)。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略)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略),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略)。具有快递柜相关(略)。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维护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略)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略)(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略)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略)。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先生:(略);万女士:(略)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省**(略) | |||||
交易机构 | **联合产权交易所((略)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