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曹操公园物业管理及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关于“综合评审表中有关类似项目业绩”的问题
回复:类似本项目业绩须至少包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两项主要工作,如合同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
2、关于“综合评审表中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园林、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园林绿化工四级、五级证书是否符合要求”的问题
回复: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园林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4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园林绿化工四级、五级证书不符合要求。
3、关于采购文件中有关人员及机械的有关问题
回复:除项目经理在综合评审表中要求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和社保之外,其他人员和机械不需要提供证书、社保、发票或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做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承诺即可,成交后,采购人会根据文件及承诺情况验收人员和机械投入情况,如达不到要求,视为供应商虚假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关于最高限价的有关问题
回复:按照采购文件执行。根据《**省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年)》(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精神,**市月工资最低标准为1870元,本项目人工费未超出最高限价。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八中南路**小区东北约30米
联系方式:李主任 0558-****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南段 455 ****中心 3 楼
联系方式:0558-****189 199****7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0558-****189 199****7117
2023年11月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