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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武政地〔2023〕92号),****定于 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交易中心****中心****中心5号楼四楼),拍卖出让原丰口坝安置小区剩余地块、****林业站地块、原中堡公路站地块、****税务所地块、闽粤****中心1号地块和闽粤****中心2号地块等 6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二
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P2023-10地块具体规划建设要求详见《闽粤****中心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3〕14号);该地块内的商服建筑应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三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记录以及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
拍卖资料的索取及地块踏看方式
2.有意竞买人应自行踏看申请竞买的具体宗地,了解竞买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五
报名方式
1.有意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20日下午4时之前缴****银行到账为准),并****交易中心****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
2.有意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20日下午5时之前,持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授权委托文件(应当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权益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
3.申请人应认真参阅****制作的《拍卖竞买须知》。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六
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
其它相关事宜
1.上述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一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2.上述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均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其中P2023-4、P2023-5、P2023-7、P2023-8地块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 (2023年12月27日前)缴清。P2023-9和P2023-10地块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2024年1月19日前)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2024年3月19日前)缴清。 3.上述P2023-4、P2023-5、P2023-7、P2023-8地块等4幅地块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P2023-9和P2023-10地块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土地。上述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出让人催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上述地块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应当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5.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6.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县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县交纳。 7.P2023-7地块的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和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公司的,竞得人****公司股份总额的50%以上(不含50%)。 8.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公司 ①****银行****公司**县支行:935********0930012; ②****联社营业部:909********100****7292; ③****银行****公司**支行:350********709188888; ④****公司**支行:000********56012。 9.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政府网(www.****.cn)、****交易中心网(https://ggzy.****.cn/lyztb/)查询。
10.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地 址:**街道西环路21-4号
咨询电话:0597-****082
联 系 人:潘女士、童先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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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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