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宁孔路、**路(张弓路-滨河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宁孔路、**路(张弓路-滨河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县宁孔路、**路(张弓路-滨河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控制价:施工中标价的1%
1.5采购内容及范围:**县宁孔路、**路(张弓路-滨河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6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3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5本项目资格后审。
3、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信息
3.1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县珠江路太行路交叉口西北角天舜管理项目部;
3.3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证件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3.4文件售价:0元/套。
4、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4.2地点:**市**县珠江路太行路交叉口西北角天舜管理项目部;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5.2地点:**市**县珠江路太行路交叉口西北角天舜管理项目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永乐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0-****769
邮 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管**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370-****188
邮箱:****@qq.com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