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中央空调系统主机及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央空调系统主机及终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央空调系统主机及终端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央空调系统主机及终端采购项目的制造、运输、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3.设备基础清单如下,详细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A座永磁动力厂房中央空调系统 | 按招标要求配置 | 套 | 2 |
A座永磁动力厂房四层辅楼中央空调系统 | 按招标要求配置 | 套 | 1 |
2.4.交验地点:****。
2.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
2.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2.8.设备质保:要求设备质保2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对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
2.10.中标价格:以《投标一览表》中供应商报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要求;
3.3信誉要求:没有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在****招标十二部(**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1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支持电汇转账购买,若为电汇转账,****银行账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并附以上资料及以下完****公司邮箱(****@126.com),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4.1.1招标文件款接收账户:(请注意该账户与保证金账户的区别)
开户人:****
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
账号:800********2020(如****银行账户,请转子账户:****00125)
注意:1、请在汇款转账时在附言或备注栏内注明 招标编号: ,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所附完整信息内容包括
(1)潜在投标人名称: | (5)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
(2)制造商名称: | (6)银行汇款回执 |
(3)联系人: | (7)招标编号: |
(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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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 上午14时30分,地点为****(**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指定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投标人可将按要求封装好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开标阶段。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延期送达、损坏等情况而造成投标文件未递交、逾期递交、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编:410000
联系人:包重毅
电话:0731-****1450
传真:0731-****0448
电子邮件:****@126.com(注: @ 前面为数字 12 )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时代大道109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