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商业保险服务采购
六、采购预算:106.1万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0元/人/年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商业保险服务采购 | 1 | 项 | ****商业保险服务采购,参保人数约1061人,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3. 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公司****公司报名;
4.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 报名地点:**市瓯****广场3号楼1601室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邮箱(****@qq.com)。
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办理),报名后请与代理机构确认。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市瓯****广场3号楼1601室
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09:30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瓯****广场3号楼1601室。
3.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09:30
4. 开标地点:**市瓯****广场3号楼1601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账,汇出账****银行账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名:**巨合****公司
账号:201********2385
开户机构:******银行****公司****分理处
2.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其他事项:
1. 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文件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公司介绍信(原件);
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 ****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如为保险机构的****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5.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2801号3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瓯****广场3号楼1601室
联系人:叶光亮/金丽君 联系电话:155****9362
监督部门:****监察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77-****6876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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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关于****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受****委托,就****商业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市瓯****广场3号楼1601室,外地可将电子文档(盖章扫描)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99****5320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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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