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运输局,下设办公室、人事股、团委文印室、主责办、财务审计股、法制室、安全监督股、建设管理股、运输股等9个股室。其中建设管理股主要负责全县县乡道**梁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管理该项目实施建设。
****,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金****00000元,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公司共有员工550人,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68人。
**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涵盖遮山镇、彭营乡、枣园镇、老庄镇、玉都办、二龙乡、高丘镇、石佛寺镇、柳泉铺镇、贾宋镇、杨营镇、卢医镇、张林镇、侯集镇等14个乡镇(街道),主要计划建设内容为:波形护栏274.115KM、道路反光镜、警示桩、道路交通标志等。该项目合同约定工期六个月。
该项目设计由****公司设计,由****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招标代理,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承建。******公司负责该项目监理工作。
根据《关于下达**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镇发改投资〔2020〕124号)文件,安排县财政资金共计****7200元。
截至审计之日,该项目已支付各项费用共计****4731元,其中:支付工程款****0000元;设计费249731元;监理费200000元;可研报告费50000元;可研报告评审费45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基本提高了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路通行安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但通过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等方面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程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
(四)施工图纸未经审批擅自使用
(五)项目勘察设计不到位
(六)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施工
(七)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实施监理
(八)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建议
(一)处理处罚决定
上述第(一)-(二)项问题,****运输局查明原因,对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上述第(三)-(四)项问题,****运输局进一步查明原因,对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上述第(五)项问题,****运输局查明原因,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上述第(六)项问题,****运输局查明原因,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上述第(七)项问题,****运输局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上述第(八)项问题,****运输局查明原因,对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二)审计建议
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制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建设程序,保障建设项目高质量实施。
2.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设计文件应满足实际需求,并对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