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强化化妆品潜在风险隐患发现能力,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维护****工作格局。****拟开展2024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现面向社会询价采购抽样检验服务,询价公告如下。
一、抽样检验范围
本次抽样检验覆盖全市六个县区的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小商店、商场、超市、宾馆、洗浴场所等场所。计划抽样检验40批次,涉及染发类、彩妆类(指(趾)甲油类)、面膜类(海藻类)、睫毛滋养液产品、牙膏类五类产品,以及近3年抽检不合格品种、2023年不良反应问题多发品种2类情形,详细品种目录可联系****了解。
二、组织实施
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范程序、规范要求,以及《**市2024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抽样、检验及结果后续等相关工作。
(一)抽样。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与抽样对象所在市、****监管局共同实施,规范完成抽样工作。
(二)检验。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检验标准、要求开展相应产品检验,不得擅自改变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严格检验报告审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检验结果。
(三)责任。各经营主体应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配合监督抽样,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限内。
四、有关说明
此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抽检产品和抽检方式。请满足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于2024年3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我局提供以下资料:
1.对主要检测依据、检测指标无法检测的请注明;
2.抽样样品的检测费用(包含抽样人员的差旅费用、抽样样品往返运输费用、检验费用、检验报告邮寄费用等所有因抽检工作产生的费用);
3.相关资质文件;
4.单位及人员的检验资质和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5.服务方案
五、特别要求
此次采购抽样检验任务与省级抽样检验任务同步实施,计划2024年4月至6月期间,每月实施抽样。实行现场电脑抽样、系统抽样信息录入、电子抽样单现场打印、纸质签署的抽样工作流程。市级承检机构在完成市抽抽样任务的基础上,需配合****完成国、省两级抽样检验任务的现场抽样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
联系人:许正林
联系电话:0972-****781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72号
附件:2024年市级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分配表及各类别产品参考抽样量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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