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关于高县复兴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陈正村),拟采购公路建筑材料,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发改赈﹝2022﹞260号)要求,经村民委员会、村理事会讨论决定,对所需块石、砂砾石、粗石粉等实行自主公开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品种、数量及规格:
(一)采购品种:(略)
(二)采购数量:块石500吨、(略)(以实际使用为准)。
(三)质量要求:块石(略),大小适中,方便人工砌筑;碎石粒径1.6~8cm,大小均匀;所有石材含泥量应在3%以下。
(四)交货时间:根据陈正(略),2天内足量提供到位。
二、标的最高限价:
每样品种(略)。
三、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竞争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县建立的黑名单中。
(二)本项目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材(块石、砂砾石、粗石粉等)物资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章);
2.投标人须承诺使用复兴镇本地劳动力进行运输、装卸等,按确定的劳务(略),进入一卡(略)。
(三)投标保证金。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验收:
1.评比选定的中标方可以是供应上述采购品种范围的其中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品种综合,单项采购或综合采购的履约保证金均为1万元,在签订履约协议前以转账形式缴入镇财政所。
2.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略)的要求进行验收。
3.中标人供应的块石、砂砾石、粗石粉等,应在询报时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留存在陈正村,按照不低于留存样品的质量进行供货,否则不予以验收。
4.供货方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以车辆不能通行为止),验收合格率必须为100%。
五、付款条件及进度:
1.付款实行次月结账制,供货单位(略),次月提供销售发票原件,供应合同原件、资金审批表,经村、镇逐级审核签字,报县发改局审批后向县财政申请付款。
2.不收(略),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部分,不予验收结算,并由中标人承担包括运输费、劳务费等在内的相应责任。
六、评标办法:
询价评标按《高县复兴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陈正村)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择优确定供货中标方。
七、(略):
1.公示期为5日,2024年3月 28日至2024年4月1日结束,如有不同意见者请实名反映到复兴镇纪委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略)
2.评比价时间及地点:由高县复兴镇陈正村自行确定(投标方不在现(略)),评比结果将在陈正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高县复兴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
(高县复兴镇陈正村村民委员会代章)
202(略)
高县复兴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陈正村)卵石等材料询价报价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其中运输劳务费单价 | 总金额 | 生产企业 |
数量 | (元) | (元) | (元) | |||||
1 | 块石 | 15~30kg | 吨 | 500 | ||||
2 | 砂砾石 | 粒径1.6~8.0cm | 吨 | 7000 | ||||
3 | 粗石粉 | 天然粗砂 | 吨 | 4100 | ||||
备注:1、所有项目采取单价包干,按实结算。其报单价不管(略),发包人均认为包含了该项承包工程的人工、材料、运输、上下车费、进出场、(略)的自然灾害)均不得调价)。 2、报价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品种进行报价,按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所供物资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3. 单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运输劳务费单价是运输人员的劳务报酬,报价单位须承诺使用复兴镇本地劳动力,并进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 4. 询价报价表(略)。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负责人: 报价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