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调查评价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一包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2358号A座12层
中标(成交)金额:39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9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2.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调查评价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白土镇白土村北50m废弃矿山、**白土镇白土村东北400m废弃矿山、**白土镇戴村西800m、**白土镇老山口村南150m废弃矿山、**白土镇老山口村南350m废弃矿山、****石料厂北110m、**庄里乡卯山村东230m、**官桥镇吴集村西北600m废弃矿山、**永堌镇夹山村东北350m废弃矿山、**永堌镇朱庄西南1800m废弃矿山10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调查评价。 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对我县44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调查评价设计,为下一步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依据。 服务时间:30日 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谭昊(组长)、夏青、黄思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镇浙商大市场,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185****609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瑞祥小区
联系方式:胡先生 193****9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镇浙商大市场
联系方式:赵工 185****6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85****60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