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12 10:59
14天 | |||||||||||||||||||||||||||||||||||||||||||||||||||||||||||||||||||||||||||||||||||||||||||||||||||||||||||||||||||||||||||||||||||||||||||||||||||||||||||||||||||||||||||||||||||||||||||||||||||||||||||||||||||||||||||||||||||||||||||||||||||||||||||||||||||||||||||||||||||||||||||||||||||||||||||||||||||||||||||||||||||||||||||||||||||||||||||||||||||||||||||||||||||||||||||||||||||||||||||||||||||||||||||||||||||||||||||||||||||||||||||||||||||||||||||||||||||||||||||||||||||||||||||||||||||||||||||||||||||||||||||||||||||||||||||||||||||||||||||||||||||||||||||||||||||||||||||||||||||||||||||||||||||||||||||||||||||||||||||||||||||||||||||||||||||||||||||||||||||||||||||||||||||||||||||||||||||||||||||||||||||||||||||||||||||||||||||||||||||||||||||||||||||||||||||||||||||||||||||||||||||||||||||||||||||||||||||||||||||||||||||||||||||||||||||||||||||||||||||||||||||||||||||||||||||||
资金现金 | |||||||||||||||||||||||||||||||||||||||||||||||||||||||||||||||||||||||||||||||||||||||||||||||||||||||||||||||||||||||||||||||||||||||||||||||||||||||||||||||||||||||||||||||||||||||||||||||||||||||||||||||||||||||||||||||||||||||||||||||||||||||||||||||||||||||||||||||||||||||||||||||||||||||||||||||||||||||||||||||||||||||||||||||||||||||||||||||||||||||||||||||||||||||||||||||||||||||||||||||||||||||||||||||||||||||||||||||||||||||||||||||||||||||||||||||||||||||||||||||||||||||||||||||||||||||||||||||||||||||||||||||||||||||||||||||||||||||||||||||||||||||||||||||||||||||||||||||||||||||||||||||||||||||||||||||||||||||||||||||||||||||||||||||||||||||||||||||||||||||||||||||||||||||||||||||||||||||||||||||||||||||||||||||||||||||||||||||||||||||||||||||||||||||||||||||||||||||||||||||||||||||||||||||||||||||||||||||||||||||||||||||||||||||||||||||||||||||||||||||||||||||||||||||||||||
10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目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7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3 -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7 - 【平公资建****167号】**县食用菌现代产业园厂区配电室与35****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标段) 一、招标条件 **县食用菌现代产业园厂区配电室与35****电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5 月 7日 8 时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食用菌现代产业园厂区配电室与35****电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县瓦屋镇楼子河村东南侧附近,**县食用菌现代产业园西北侧; 2.4项目金额:估算总投资为852.78万元,**费约为800.50万元(以最终工程结算价为准)。
2.5项目概况及内容: (1)、35KV****电站:**35KV架空线路1.28KM,RC—YJLV22—26/35—3*240电缆280M,35KV变电站。35KV间隔与10KV出线间隔之间的建设。 (2)、10KV内网部分:1250KVA变压器4台,1600KVA变压器2台,10KV开关柜12面,0.4KV开关柜33面,直流屏2面,信号屏2面及其10KV联络电缆350米左右等建设。 (3)、10KV外网:RC—YJLV22—8.7/15—3*400电缆520米左右及其160穿缆管。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含项目概况及内容的全部内容) 该项目采用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9工期: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 (2)采购质量要求: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源部门(****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creditenergy.****.cn)或其他有效网站中许可信息查询页截图。 ①拟派拟设计负责人需具有电气工程师证书;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无故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无故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派设计负责人(总设计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b.投标企业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打印页面,若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⑤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4 月 15 日至2024年 5 月 6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4.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ggzy.****.cn /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 //ggzy.****.cn /tzgg/10814.jhtml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4.4售价:0元 五、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8 时 40 分(**时间)。 5.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 CA 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 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 8 时 40 分(**时间)。 6.2地点:****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注:****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事务中心 联 系 人:杨钰锟 联系电话:159****07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B1N0627XJ 8.1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2各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地 址:**省**市**县**路与祥瑞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李岱遥 联系方式:199****13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绿地**会2号楼A座15楼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方式:186****508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方式:186****5080 2024年4月12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1.3.1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允许 允许内容要求:可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实施前,须经发包方同意认可。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分包项目所需要的资质、须经发包方同意认可。 1.12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 (4)实质性承诺 (5)投标保证金; (6)技术方案;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本工程的投标应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及期望得到的利润等因素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3.2.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6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投标函及附录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2.7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投标文件格式3.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5.2.1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近三年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市公共**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 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5、****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汇总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合同主要条款为招标人和中标人拟签订合同的格式,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建设部和****总局共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0-021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此处略,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0-021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0-021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0-0216)。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1)、35KV****电站:**35KV架空线路1.28KM,RC—YJLV22—26/35—3*240电缆280M,35KV变电站。35KV间隔与10KV出线间隔之间的建设。 (2)、10KV内网部分:1250KVA变压器4台,1600KVA变压器2台,10KV开关柜12面,0.4KV开关柜33面,直流屏2面,信号屏2面及其10KV联络电缆350米左右等建设。 (3)、10KV外网:RC—YJLV22—8.7/15—3*400电缆520米左右及其160穿缆管。 第二部分:发包人要求1、工程设计阶段要求 (1)设计必须要满足施工实际的需要,尽量详尽、准确;设计交底要听取发包人、监理及施工方的意见,完善设计,使项目尽善尽美。 (2)设计应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设计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本承包人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4)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的需要。 (5)设计优化,使本设计既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要求。 (6)设计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7) 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 (8)设计应与发包人沟通建立设计变更程序,并在实施中认真履行,有效控制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 (9)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承包人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限额设计指标;设计进度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并应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验收等的进度协调;制定目标的依据确切,保证措施落实、可靠。 (10)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可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发包人。 (11)确保合同约定的设计出图时间表和各阶段审批环节。 (12)拟定本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控制项目总投资,确保质量和进度。 (13)及时与图审单位沟通,完善和修改施工图,尽早通过图审,获得施工图审批机构意见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审图报告。 (14)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碰、缺。 (15)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16)施工阶段设计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工程施工阶段要求 (1)施工阶段主要工作为完成道路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管理,分项、阶段验收管理,按要求的工期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文件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经批复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验收,按合同和监理要求完成验工计价资料。 (3)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所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时应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并对中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 (4)施工阶段要对工程进度、工程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过程和环节的控制,确保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5)设计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注:投标人需对“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承诺,缺项、漏项属于实质性响应失效,投标文件属于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统一验收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三、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资料五套和竣工图纸五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四、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设计投标费率:**费的 %、施工投标费率:**费的 %,设计工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设计质量 ,采购质量 ,施工质量 ,缺陷责任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按标准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我方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期间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保证每周在现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指导,若不按以上规定执行,我方接受招标人的有关处罚规定。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电子印章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成员一名称: (电子印章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联合体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和扩展,附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或图片)。 (对于本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款“合同实质性承诺”及第五章“项目需求”第一款“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按要求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若没有作出相应承诺,评标委员会以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按否决其投标。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附其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保证金缴费凭证。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一)设计方案、(二)施工方案 格式自拟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如为联合体,则需分别提供)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如为联合体,则需分别提供)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设计、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或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岗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养老保险应由人员所在企业缴纳)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1、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基本信息 至少在投标文件末页,附集中单列的文字表述版: 1、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标人地址: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设计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码): ; 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姓名、手机号码): ; 注册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职称证书编号: ; 项目组成人员: ; 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 业绩1: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名单: ;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业绩2:…….. 以上应写明投标人资格、加分涉及所有业绩名称; 说明:项目组成人员及业绩所列内容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及业绩的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