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项目标题 |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
起始日期 | (略):00:00 | 期满日期 | 2024/4/24 1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不限 | 项目编号 | WSWZC24086 |
挂牌价格 | 12.66万 |
项目简介
单位:(略)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SWZC24086 |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4.22万元/年 | 12.66万元/3年 | 2024年4月16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县交通运输局 | |||||||||||
住 址 | **县城富强路158号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交通(略) | |||||||||||
所在地 | 该项目标的分别坐落于**县城交通局办公楼、汪湖镇驻地、许孟镇驻地、原院**驻地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评估价格(元/年) | 挂牌价格(元/3年) | 位置 | 备注 | ||||||||
1 | (略) | (略) | 原许孟交通(略) | 详情见 附件 | |||||||||
2 | 8000.00 | (略) | 原许孟交通站大门口东 | ||||||||||
3 | (略) | (略) | 汪湖镇驻地,汪湖交管所北 | ||||||||||
4 | 1200.00 | 3600.00 | 许孟镇西首,县道牛许路南侧,新庄村驻地。 | ||||||||||
5 | (略) | 21600.00 | 办公楼北地下室 | ||||||||||
合计 | (略) | (略).00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共(略),每个标的单独转让,分别(略)大门口东、汪湖镇驻地,汪湖交管所北、许孟镇西首,县道牛许路南侧,新庄村驻地,院中东北边、办公楼北地下室。该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 [2024](略)。 | ||||||||||||
重大事项披露 | 1、5号标的后墙是土墙,常年潮湿。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安装燃气管道,不得使用液化气罐。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健全消防安全设施、自行承担房屋修缮费用,需维护好院落(略)。 4、该项目3号标的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消防验收合格后再开展经营活动。在受让期限内,意向方每年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并通过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验收。同时需承担汪湖交通运输管理所全部的楼顶防水、房屋修缮、院落安全卫生费用;需把厕所重新维修好、并保持卫生,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需承担汪湖交管所正常办公使用的的水电费。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县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12.66万(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4.22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2.66万元/3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批房产共分为5个标的,每个标的单独转让,租赁期限为三年。 2、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房屋使用权。 3、该项目使用期间水、电、日常运行维护费等各种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期间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承租期间,应自觉维护好房屋,建筑(略)。室内设施、房屋门窗(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等)如有损坏,受让(略)。 7、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意向受(略),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略),完全了(略),并自行承担(略),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略),原租赁方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3、5号标的,每标的保证金为1万元,4号标的保证金为100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4月24日17时前缴纳至**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银(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略)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12.66万元/3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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