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项目标题 | 五莲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
起始日期 | (略):00:00 | 期满日期 | (略)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延期挂牌 |
项目类型 | 房产 | 项目编号 | WSWZC(略) |
挂牌价格 | 12.66万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SWZC24086H | 五莲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项目 | 4.22万元/年 | 12.66万元/3年 |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略) | ||||||||||
住 址 | 五莲县城富强路158号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交通运输局所属5处房产3年期使用权转让 | ||||||||||
所在地 | 该项目标的分别坐落于五莲县城交通局办公楼、汪湖镇驻地、许孟镇驻地、原院西乡驻地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评估价格(元/年) | 挂牌价格(元/3年) | 位置 | 备注 | |||||||
1 | (略) | (略) | 原许孟交通站(略) | 详情见 | ||||||||
2 | 8000.00 | 24000.00 | 原许孟交通站大门口东 | |||||||||
3 | 17800.00 | 53400.00 | 汪湖镇驻地,汪湖交管所北 | |||||||||
4 | 1200.00 | (略) | 许孟镇西首,县道(略),新庄村驻地。 | |||||||||
5 | (略) | (略) | 办公楼北地下室 | |||||||||
合计 | 42200.00 | (略).00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共分为5个标的,每个标的单独转让,分别坐落于原许孟(略)镇驻地,汪湖交管所北、许孟镇西首,县道牛许路南侧,新庄村驻地,院中东北边、办(略)。该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 [2024](略)。 | |||||||||||
重大(略) | 1、5号标(略),常年潮湿。 2、该项(略),受让方不得安装燃气管道,不得使用液化气罐。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健全消防安全设施、自行承担房屋修缮费用,需维护好院落卫生、安全;不得改变房屋及院落原貌。 4、该项目3号标的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略)。在受让期限内,意向方每(略)。同时需承担汪湖交通运输管理所全部的楼顶防水、房屋修缮、院落安全卫生费用;需把厕所重新维修好、并保持卫生,维修费用自行(略)使用的水电费。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6、3-5号标的已处置。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交(略),以不低于12.66万元/3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结果 | 4.22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交通运输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2.66万元/3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略) | 1、该批房产共分为5个标的,每个标的单独转让,租赁期限为三年。 2、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房屋使用权。 3、该项目使用期(略)担。 4、意向(略),受让期间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略),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略),转让方不(略)。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承租期间,应自觉维护好房屋,建筑结构不得破坏。室内设施、房屋门窗(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等)如有损坏,受让方负责维修完好。 7、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略),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略),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略)。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略),每标的(略),4号标的保证金为100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10日17时前(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连续(略) | 90秒 | |||||||||||
转让底价 | 12.66万元/3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
联系电话 | (略) |
标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