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利民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成交金额:59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9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2.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利民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利民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针对利民河水质超标问题,编制利民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通过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拦截面源污,净化提利民河水质,保障下游出境国控王引河固口闸断面水质稳定 达标,并持续提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240 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科翔(组长)、鲍士军、边庆友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磋商文件约定,代理费用:10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汇景雅苑南门,联系方式:159****502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县砀城镇旭日路 508 号一楼
联系方式: 蒋主任 187****2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县汇景雅苑南门
联系方式: 李工 159****5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9****50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