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中路36号首层部分及二层全层物业
地 址:
**市番禺区市桥街**中路36号(现址:市桥街大南路50号)
项目编号:
(略)
出租底价:
(略)
面积:
(略)
截止时间:
(略)
租赁期限:
(略)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
(略)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略)报名指引。
期待(略)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产权交易所(http://(略)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略)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须于(略)。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市番禺区市桥街**中路36号(现址:市桥街大南路50号) | 标的所在区域番禺区 | |
房产 | 出租用途商业 | |
1011.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略) | |
(略)㎡ | ||
2个月 | ||
(略) | ||
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 | ||
粤(2016)**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粤房地证字第C(略)号 | ||
首层589.47平方米,二层911.3平方米 | ||
商铺 | ||
**市番禺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
是 | ||
空置 | ||
否 不涉(略) |
(略)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是 |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首个(略),如征集到缴(略)(1)个,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略)田小姐 | ||
1.仅征集到1(略),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成交方须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略)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略):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略))成交价格(略),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由承租方补足。交易服(略)。 3.意向方应仔细(略),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租赁保证协议》及《转租承诺函》。 5.承租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3(略) | ||
不允许 | ||
是 |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61400.00 元。 |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收款单位:**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银行**越秀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略),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产权交易(略)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略));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略),在未产(略),优先权(略)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略)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略),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略)。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4.意向方必须无犯罪记录,无欠租欠薪记录,无涉及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 5.意向方(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无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或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 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略)平方米。 2.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该物业位置、物业性质、产权状况、证照状况、内外墙体情况、装修情况、水电设施、消防、控规情况等),并到现场检查物业的实际情况以确定物业情况是否符合自身使用的预期。当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物业现状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接收物业。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略)(终止)合同或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3.承租(略)支付押金,并支付水电保证金5000元。自物业移交之(略),承租方必须向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良好声誉的保险公司对该物业投保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60万元的房屋财产综合险,保险内容必须包括物业的损、毁、灭、失等,且被保险人及第一受益人必须是出租方。 4.物业水电费、物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5.出租方不承诺也不保证(略)方承租后,如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其使用需要或配套设施因根据承租方具体的使用功能而不符合有关规范(特别是消防规范)的,概由承租方自行和自费重新配置完善,且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所增加的有关设施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特别约定:鉴于出租方是番禺区政府下属专门经营、管理区属国有物业的国有企业,出租方对本合同所涉物业的出租受区政府及其授权政府部门(略)其授权政府部门决定收回出租物业(含土地)的,视为合同因不可归责于租赁双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在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偿退回出租物业(含土地),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 7.如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承租方需提供至少一名连带责任保证人就《物业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全部义务提供保证,并签订《租赁保证协议》。连带责任保证人选定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承租方为自然人,则无须签(略)) |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略),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略)。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略),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产权交易所(略)。 2、(略):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产权交易(略)。 | ||
我方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无犯罪记录,无欠租欠薪记录,无涉及任何正在进行的租赁诉讼案件。如被(略),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版本(略)《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第一租赁年度月租金3倍的标准向出租方足额支付租赁押金,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与我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我方(含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承诺无(略)。 |
**市番禺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
**产权交易所: 本出(略),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略),作如下承诺: 1、本次(略),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略)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略)。 本出租方保(略),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黄先生、刘先生 |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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