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水鹭湾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定水鹭湾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县**镇 ;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 43220.21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476.6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额:67555.56万元 2.4计划总工期: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 2.5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且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8 00:00 至 2024-05-13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9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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