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略)
一、(略)
项目名称:**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
编号:2024DFAGZ00760/JG(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地址:**市瑶海区(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叁仟肆佰陆拾叁元玖角贰分(¥(略).92元)
工期:100日历天,2024年5-6月仅在节假日施工,7-8月正常施工,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施工期间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活动。
工程质量:(略)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李)、(略)(王)
应急客服电话:(略)(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略);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略):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