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发改核准〔2024〕19号
****委员会关于110千伏万顷沙站第**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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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110千伏万顷沙站第**主变扩建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万顷沙区域的供电能力,优化片区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经济运行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万顷沙站第**主变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珠江街道新广三路与**路交叉口以西。
三、项目主要**110千伏63兆伏安主变压器1台,10千伏出线线路16回,拆除现状电容器组,**电容器组3×2×6012kvar。无**110千伏线路,不涉及站外出线。
四、项目总投资为1957.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87.12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由****自筹,****银行贷款解决。****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电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落实有效的防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电磁环境因子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同时,要合理布局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用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落实与本核准文件同步下达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有关事项,****管理部门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印发**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52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信息化局、******局、****环境局、****建设局、****园林局、市统计局,****改革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所报估算金额,本项目的**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已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