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县榨坞河新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HJQGC2024G02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6月03日 09时00分00秒****交易中心****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 | **市**区****公司 | **众仁****公司 | |||||||
地址 | **市****侧东二凤南路西侧嘉福国际商务大厦1209 | ******建设局大院内) | **省**市**安丰塘镇福通大道唐仁街古塘新家园9号商铺 | ||||||||
资料公示 | **** | **市**区****公司 | **众仁****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47.91 | ****763.91 | ****932.92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胡学敏 | 吴红玲 | 姚志宏 | |||||||
相关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14164 | 皖234****93767 | 皖234****41364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建设局大楼五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冯先生 0559-****0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建设局大楼隔壁二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汪凯杰 0559-****028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11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 0559-****028 联系人:汪凯杰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县****管理局 0559-****606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
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