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2日
****(采购人)对2023-2024年度的新晃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前来参与磋商。
一、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2、政府采购编号:****
3、 委托代理编号:xhzfcg2023FJC-02
二、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备注 |
1 | 新晃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 本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1家 | 50万元 | 据实结算 |
1、采****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说明: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30至15点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心2号楼C区二楼223室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
5.2开标地点:****中心2号楼C座2****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邀****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话:186****9881
地 sp; 址: ****中心二号楼
集中采购机构: ****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话: 0745-****831
地 址: ****中心2号楼C座2楼223室
附件一: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机构代码: | |
注册登记机构: | |
日期: | |
有效期: | |
注册资本: | |
地址: | |
经济行业: |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签字): | 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手机号: |
公司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