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地处**市**区桂园街道,东依**南路,南邻滨河路,北至红宝路,西至红岭路。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领导小组****委员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整体规划。
根据《**市**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在二期子项目D拆除范围内形成单一主体后向深****建设局(**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申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现开展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拆除用地面积45200.4平方米,其中02-01地块由实施主****政府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中心、社****中心、公交首末站、****电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4-01地块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由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并建设,****政府回购,****政府所有,回购价格及程序等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拆除用地范围涉及123栋房屋的权利人,具体情况详见《**市**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公示表》。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
公示地点:**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cn/)、项目现场。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2项材料应附本人亲笔签名)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4.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至3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受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市**区桂园路3****办事处二楼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詹先生 ****2572
附件:1.**市**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公示表
2.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拆除范围图
******办事处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1.关于**市**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的公示.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