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际联盟普耗带量采购企业产品信息复核结果
**:省际联盟6类耗材带量采购信息公开大会
**:公布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
**:①披露未按要求响应议价、设置配送和开通激活结算账户企业 ②**血透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
**:部分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建立配送关系和签订三方协议
**:①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 ②调整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
**:公示4-5月耗材医保编码信息变更
**:肝功能生化类试剂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和阳光挂网
**:①公示2024年6月份耗材配送企业注册初审结果 ②公示2024年6月份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注册初审结果 ③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增补结果公告
**:公布2024年5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产品信息
**:①公示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产品信息变更 ②公示涉及耗材产品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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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企业产品信息复核结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S-HCDLCG2024-2)》要求,现将**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企业申报、产品信息维护、企业关联关系申报结果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及产品信息维护结果
截至2024年6月7日申报截止,有177家企业,1168个规格型号产品进行申报,并维护了**最低挂网价和**中选价。经复核后,有151家企业,972个规格型号产品符合集中带量采购范围,26家企业196个规格型号产品不符合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见附件),有16家企业申报了关联关系(见附件)。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公示期接受申诉质疑,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耗材招标管理”模块下“带量采购管理-申诉质疑”菜单中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诉或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自行承担后果。
三、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登录**省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在通知公告中查询维护的**最低挂网价或**中选价,请互相监督,如有维护不准确或错误的,在公示期间提出。
(二)按照《关于开展**省**市普通医用耗材市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要求,各申报企业已在“产品信息申报”栏中勾选为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若同采购品种勾选不全和勾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规格型号,请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前,完成采购品种规格型号的调整。
四、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心:0931-****192、****385、****193
政策咨询电话:0931-****712****医保局)
监督电话:0931-****072****医保局)
附件:企业、产品信息审核结果、企业关联关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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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相关申报企业:
按照《省际联盟无针连接件等6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工作安排,即将进行信息公开大会,请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省际联盟无针连接件等6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项目申报企业现场报价、报价信息公开、现场评审、降幅纠偏和拟中选结果公布等工作安排。
二、会议安排及程序
(一)本次省际联盟无针连接件等6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项目的申报企业(《申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委托参会人员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及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参加会议,原则上每个企业限2人参加。
(二)参会人员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7:00分前将《参会人员申请表》(附件3)word版和PDF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63.com,逾期或未发送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
(三)会议入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00至8:40分。递交纸质版《报价函》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00至8:50分。逾期未到场或逾期未递交报价函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分(星期三)在****酒店时代厅举行信息公开大会(**省**市**区新运大街430-3号)。
三、报价内容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系统-带量采购报名子系统”下载《报价函》,按要求填写、打印、盖章、密封(《报价函密封格式》详见附件4)携带到信息公布大会现场递交。
登录地址:
https://ggfw.****.cn/all-tps/dcla/
(二)纸质版《报价函》是本项目的唯一报价方式,每个标的组《报价函》需用档案袋分别单独密封,申报几个标的组密封几份报价函,因申报企业原因导致《报价函》修改、涂抹、不清晰等状况,造成申报无效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每个标的组申报企业在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基础上只能申报唯一一个价格,即为竞价价格。竞价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格、零报价和不报价均视为放弃。竞价价格仅作为计算拟中选结果过程中使用,不是申报产品的实际价格,竞价价格乘以申报产品的比价系数即为该产品的实际价格。
(四)每个标的组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申报企业关联关系信息表》详见附件5)应申报相同竞价价格,若申报竞价价格不同,均视为无效申报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强
电话:0419-****019
邮箱:****@163.com
项目咨询QQ群:****62550
附件1:《申报企业名单》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人员申请表》
附件4:《报价函密封格式》
附件5:《申报企业关联关系信息表》
②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关于对2022年度医用耗材供应配送情况的通报》(辽药采领办[2023] 5号)、《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 12号)相关规定,从**省医用配送企业库中移除并暂停配送资格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可自2024年1月1日起重新申请入库。截至6月19日,共19家企业在平台中提交了申请(详见附表),上述配送企业将恢复纳入**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
即日起,相关生产企业可与上述配送企业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登录界面下的操作指南中“配送企业”项下的相关操作说明。
特此通知。
附表:暂停配送资格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第六批)恢复入库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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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
1.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公布表.pdf
2.挂网产品规格型号明细公布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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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议价采购有关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议价超期、未及时设置配送、未及时开通激活结算账户的相关企业予以披露。
一、披露范围
(一)议价超期列表
2024年5月期间,医疗机构发起议价,生产企业超过5个工作日未响应议价的。
(二)未及时设置产品配送关系列表
截至2024年5月31日,医疗机构议价成功的产品中,尚未完成产品配送关系设置的。
(三)未及时开通结算账户列表
截至2024年5月31日,医疗机构已发起的订单中,尚未开通激活结算账户的。
二、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尽快登录**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完成议价响应和产品配送设置,披露明细可在系统交易结算模块中的“交易行为管理”功能中查看。
(****医疗机构在采产品挂网后5个工作日内设置好产品配送关系并与配送企业完成配送协议签署。
(三)配送企业(含生产配送企业)应及时开通激活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医疗机构进行线上结算。结算账户的开通详见开户指引。
(四)**阳光平台定期披露不符合**阳光平台议价采购有关要求的行为,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阳光平****医疗机构遴选参考,并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衔接。
附件:1.议价超期企业名单披露(2024年5月期间)
2.未及时设置配送企业名单披露(截至2024年5月31日)
3.未及时开通激活结算账户企业名单披露(截至2024年5月31日)
②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保障局关于做好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6****工作部署,为做好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中选产品信息确认、配送关系设置以及三方合同签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维护工作
未在**阳光平台完成维护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相关企业应在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产品信息维护。请未维护产品信息的企业尽快到省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在通过审核后,相关产品信息将推送至**阳光平台,各相关企业在**阳光平台“耗材基础库-产品管理-产品组合新增(有国家医保编码)”新增产品并维护,审核通过后方可挂网。
二、产品信息确认工作
1.**阳光平台已将企业维护的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导入交易目录,中选企业应在“耗材交易结算-交易产品列表”模块筛选来源“血液透析类联盟集采”查看核对产品信息。
2.对于产品信息存在异议的,企业须在2024年6月23日18:00前在“耗材基础库-产品管理-产品信息变更”处申请变更,否则视为无异议。
三、配送关系设置工作
请中选企业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设置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血液透析类联盟集采”,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4年6月25日18:00。
四、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根据**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医疗机构应于2024年6月30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五、相关产品撤网工作
**阳光平台将于2024年7月1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2),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4年6月25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1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申(投)诉模块申请撤网。
(三)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四)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指定,并覆盖****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https://ne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846)
七、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8999-4。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1.待维护产品表
2.待撤网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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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执行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自2024年6月26日起,登录**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耗材采购管理-配送关系管理-按医院设置配送关系”建立配送关系,“耗材采购管理-电子协议签订管理”,使用数字证书(CA)签订三方协议。
企业数字证书(CA)请登录证书在线服务平台(http://120.****.14:8083/#/login)办理。医疗机构数字证书(CA****医保局办理。
三方协议相关操作手册见招采管理子系统“帮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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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②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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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信息动态更新结果,部分企业提交了医用耗材医保编码信息变更申请,现将2024年4-5月申请变更的医保编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企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变更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变更后的医保编码信息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附件:2024年4-5月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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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和阳光挂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中选结果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三、中选产品信息确认
中选产品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uwu.****.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以下简称“系统”)执行。
附件1中有“CJ”开头国家试剂编码的中选产品,中选企业通过登录系统-业务导航-流程指引-试剂挂网数据管理-试剂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
附件1中无“CJ”开头国家试剂编码的中选产品,待执行日起,由系统直接导入,企业无需进行操作。
四、开放阳光挂网
本次“系统”同步上线“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已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中取得“体外诊断试剂代码”的企业,可在“系统”中进行试剂类产品挂网申报。
申报范围:肝功能生化类检测试剂。后续按“集采落地执行一批、阳光挂网同步开放一批”的原则确定。阳光挂网具体操作请按照附件2进行。
五、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应通过**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
(二)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与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医疗机构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可适量采购其他质优价宜的试剂类产品。
****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或以SPD供应商名义收取配送企业其他费用。
附件:1.肝功生化类监测试剂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2.招采系统业务操作手册(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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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照《2024年6月份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公告》要求,依据注册条件,我中心对企业资质进行了初审,现将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2024年6月份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初审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初审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依据提示内容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送审。
未在系统内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在公示期结束前上传,公示期结束仍未上传的,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具体承诺书文本详见《关于开展**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www.****.cn/jyxx/yxcg/yp/202101/t****0105_****071.html)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三、质疑方式
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四、联系电话
医疗器械采购处:0431-****6951,****2985。
②按照《2024年6月份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注册公告》要求,依据注册条件,我中心对企业资质进行了初审,现将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2024年6月份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注册初审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初审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依据提示内容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送审。
未在系统内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在公示期结束前上传,公示期结束仍未上传的,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具体承诺书文本详见《关于开展**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www.****.cn/jyxx/yxcg/yp/202101/t****0105_****071.html)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三、质疑方式
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四、联系电话
医疗器械采购处:0431-****6951,****2985。
③按照《****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6〕36号)和《2024年**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增补挂网公告》的要求,经初审和公示程序,现将2024年医用耗材企业信息、注册证信息和产品信息等增补结果予以公告。
一、增补结果
2024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增补结果(详见附件)。
二、结果执行
(一)2024****采购部分产品增补结果将于2024年6月25日正式执行。只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注册证、组件信息、code信息)都审核通过的,才可纳入医用耗材采购目录进行挂网交易。
(二)无省级中标(挂网****医疗机构现行执行采购价格的产品,将通过交易系统备选库进行采购。有省级挂网(中标****医疗机构现行执行采购价格的产品,将通过交易系统交易库进行采购。
(三)如有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更低的中标(挂网)价格时,企业应在其他省份公布中标(挂网)价格后30****中心主动提交申请变更价格。
三、信用承诺
参与本次医用耗材增补工作且未按时上传信用承诺的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请通过系统完成《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请见《关于开展**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www.****.cn/jyxx/yxcg/yp/202101/t****0105_****071.html),逾期不传者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省的挂网资格。
四、配送关系的建立
自2024年6月25日起,本次纳入医用耗材挂网目录的增补产品,相应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可通过系统内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并开展相关挂网产品的采购配送交易。
**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5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范围内集中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的有关信息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期内未接收到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自行下载查看;相关产品将于6月21日起统一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供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议价采购。
公示期内提交信息复核的或产品注册证等状态未完全生效的,在信息复核处理完结后或产品信息完全生效后予以挂网。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5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信息明细表(YJHCGW02-****0501)
**
①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现将企业申请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医用耗材分类目录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政府****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9625(潘老师)。
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政府****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0065。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
药械采购科联系地址:**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701室
附件:涉及分类目录变更公示表.xlsx
②各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现将有关企业申请降价的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政府****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9625。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政府****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0065。
附件:涉及耗材产品降价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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