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强安置区、**县榴城公园安置区、**县普渡**安置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项目编号:****
**县建强安置区、**县榴城公园安置区、**县普渡**安置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县建强安置区、**县榴城公园安置区、**县普渡**安置区物业服务采购。物业服务标准等级:B级;服务期:3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3年(1+1+1模式),第一年成交人在年度考核中评分达到标准,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成交人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未达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如若责令后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3、采购人地址:**省**市怀****中心大厦十二楼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预算(收费标准):住宅(无电梯):0.50元/月/㎡、住宅(有电梯):0.90元/月/㎡、商业:1.00元/月/㎡。二次供水费:6层以上0.8元/吨。
7、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8、开标日期: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
9、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4日
10、采购人代表:李先生;
11、成交信息:
供应商:****;
报价:住宅(无电梯):0.41元/月/㎡、住宅(有电梯):0.79元/月/㎡、商业:0.89元/月/㎡;
得分:88.73分;
1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陈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亲自递交。在递交异议书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书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552-****066、199****1867。
公示单位:****、****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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