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陈家团村前湖188号商业用房、勤丰嘉苑17套商业用房(共2个标的)五年租赁拍卖(第二次)
租赁权拍卖公告 (第二次)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举行网络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区姜山镇陈家团村前湖188号商业用房、勤丰嘉苑17套商业用房(共2个标的)五年租赁权拍卖,详见清单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用途 | 年租金起拍价不含税 (元/年)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陈家团村前湖188号 | 460 | 商业 | 117866 | 35000 |
2 | 姜山镇勤丰嘉苑17套(1-17号)(整体) | 236.88 | 商业 | 77816 | 23000 |
二、竞买人资格:原承租人及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7月30日
五、报名登记手续: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3时之前将****公司账户(户名:****,开户行:农业银行**塘湾支行,账号:393********002674,以银行到账为准),同时在中拍平台注册并报名。
五、咨询电话:0574-****0980 ****4950
六、公司地址:**省**市**区新大路755号新锋商务楼三楼
未尽事宜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
1、标的租赁用途需符合当地环保、环评、规划、城管、交警、路政等要求。
2、标的租赁期内,如因政策性拆迁、资产出售、其他政策因素、相关部门要求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
3、起拍价格及成交价均不含增值税,仅开具拍卖成交款(租金)收款收据。
4、其中1号标的在租赁期内不准经营餐饮和厂房使用;2号标的为17套商业用房整体租赁,租赁期内不准开设餐饮、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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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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