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教学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收到投诉。本项目投诉决定处理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属实,投诉成立,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推进采购活动。”,采购人依据“投诉决定处理书”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教学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青昆路53弄13号6幢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室内全彩LED 显示屏等,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SUMGDZ等,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P1.86等,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11.52m2等,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5500元/m2等,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雪斌(组长)、邵黎丽、刘亚南、韩玉平、任盈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贰万玖仟零捌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055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路拓基金座C座2203
联系方式:177****9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胜楠(采购人)、韩修宇(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086(采购人)、177****9780(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投标响应表
5.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