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 2024 年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灵兴镇)施
工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县 2024 年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灵兴镇)(项目名称) MYGC(2024)688(项目编码)****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 县 2024 年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灵兴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发[2024]10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改革局****机关名称) 以关于**县 2024 年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灵兴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发[2024]10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 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县灵兴镇石桥村、花庙村、争胜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灵兴镇花庙村加宽道路 1.315 公里厚 0.18 米(1.04 公里加宽 1.5 米,0.275 公里加宽 2 米), 石桥村 2.59 公里道路加宽 1.5 米厚 0.18 米,争胜村硬化道路 3.5 米宽 6.697 公里 0.18 米厚。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 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 2 个)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n/ )、“ 信 用 四 川 ” 网 站 (http://www.****.cn/)、“信用**”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 D 级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投标。
3.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限制投标情形,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29 日 23 时59 分,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 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图纸);
企业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陆绵****服务中心网站,按企业注册流程完 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12 09:20。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ggzy.****.c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绵****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县灵行镇府清路13号 | 地 址: | **市**区金府路799号(金府国际)2幢24层6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2246X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792531D |
邮 编: | 621130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刘女士 | 联 系 人: | 田先生 |
电 话: | 0816-****175 | 电 话: | 028-****0288转80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绵****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6-****938 注:
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或选择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否则无 效。
2.因特殊情况,要求投标人须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当是最低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期间 20 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四****服务中心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 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08 年 12 月 2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 2008 年 12 月 22 日。
5.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 ”《****政府关于进一步规 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 号)第(四)条规定: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 5 日,其中必须含 1 个以上工作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