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年产3万吨水溶肥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23704Q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文才 |
李艳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公司现有厂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万吨水溶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9-C2629-其他肥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号 |
经度:119.01384 纬度: 37.12866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3 |
潍滨环表审(24016)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23704Q003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1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0MA3QNMDH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海****公司 |
913********34135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5-24 |
2024-05-24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水溶肥项目,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水溶肥项目,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占地约500m2,依托现有车间,购置混合机、粉碎机等设备共30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万吨水溶肥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环评为一期,建设内容为:购置配制釜、压滤机等设备共18台(套),具备年产3500吨水溶肥的生产能力。一期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为:购置配制釜、压滤机等设备共18台(套),具备了年产3500吨水溶肥的生产能力。验收项目投资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
投资额及环保投资额增加,其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粉剂水溶肥主要工艺环节:混合、粉碎、二次混合、包装等;液体水溶肥主要工艺环节:配置混合、保温搅拌、压滤、检测、包装等。 | 实际建设情况:粉剂水溶肥主要工艺环节:混合、粉碎、二次混合、包装等;液体水溶肥主要工艺环节:配置混合、保温搅拌、压滤、检测、包装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建设过程中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尽量综合利用,不得擅自排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和水喷淋废水。项****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公司)接管标准后经“一企一管”****水厂进一步处理。 (二)本项目粉剂水溶肥混料废气、粉碎废气、二次混合废气、包装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1#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140排放;液体水溶肥混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2#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141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施,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压滤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公司定期清运。 营运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过程中做到了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了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综合利用,未擅自排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选用了低噪音设备,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和水喷淋废水。项****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公司)接管标准后经“一企一管”****水厂进一步处理。 (二)本项目粉剂水溶肥混料废气、粉碎废气、二次混合废气、包装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1#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液体水溶肥混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2#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141排放。 根据监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监测数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外售改为委托环卫清运;****公司定期清运。 营运期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可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保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可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粉剂水溶肥废气排放去向由原批复**排气筒变为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4,排气筒高度不变,其他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外售改为委托环卫清运;其他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自主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四、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建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者变更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投产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 五、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WFBHZL(2024)014号]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总量确认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健全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已于2024年5月17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23704Q003P 对照《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要求,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企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配备了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在关键点位采用了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823 | 0 | 0 | 0 | 0.182 | 0.182 | |
0 | 0.055 | 0 | 0 | 0 | 0.055 | 0.055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56 | 0 | 0 | 0 | 0.116 | 0.1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 | 《**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22〕68号)、《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要求(COD 30mg/L、氨氮1.5mg/L、总磷0.3 mg/L、总氮12mg/L)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处理规模为4600m3/d,采用“厌氧(UASB反应器)+好氧(生物接触氧化)+物化除磷+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反渗透”处理工艺。 | 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出口,4次/天, 监测2天,pH、流量、CODcr、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色度、BOD5、挥发酚、动植物油、总锌、全盐量、总有机碳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粉剂水溶肥废气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 | 检测出口,颗粒物、臭气浓度,3次/天,连续监测2天,同步检测各排气筒废气量、流速、温度、高度、内径 | |
2 | 液体水溶肥废气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1根15m高排气筒DA141 | 检测出口,颗粒物、臭气浓度,监测2天,4次/天,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温度、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2个生产车间布设2条生产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2个生产车间布设2条生产线 | 4个厂界噪声,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压滤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公司定期清运。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压滤渣、废滤布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外售改为委托环卫清运;****公司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可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保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可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在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车间布设生产设备,****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车间布设生产设备,****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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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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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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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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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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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健全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配备了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在关键点位采用了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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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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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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